5月8日,廣東省發(fā)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(fā)關于《廣東省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實施方案(2023-2025年)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方案》)的通知。
《實施方案》明確清潔能源交通裝備推廣工程。持續(xù)推進城市公交、出租汽車、城市物流配送車輛的電動化,推動氫燃料電池汽車的示范運用,加快高速公路服務區(qū)、港區(qū)、公交站場等建設加氫、充電站(樁),全面推進港口船舶岸電使用。到2025年,實現高速公路服務區(qū)快充站全覆蓋,港口碼頭泊位岸電覆蓋率達70%以上。
《實施方案》明確交通領域清潔生產標桿創(chuàng)建工程。推動交通運輸企業(yè)、港口碼頭、公交站場、地鐵、加油站、充電站等開展清潔生產審核,建設一批省級清潔生產標桿企業(yè)。
《實施方案》明確清潔能源交通裝備推廣工程。持續(xù)推進城市公交、出租汽車、城市物流配送車輛的電動化,推動氫燃料電池汽車的示范運用,加快高速公路服務區(qū)、港區(qū)、公交站場等建設加氫、充電站(樁),全面推進港口船舶岸電使用。到2025年,實現高速公路服務區(qū)快充站全覆蓋,港口碼頭泊位岸電覆蓋率達70%以上。
《實施方案》明確交通領域清潔生產標桿創(chuàng)建工程。推動交通運輸企業(yè)、港口碼頭、公交站場、地鐵、加油站、充電站等開展清潔生產審核,建設一批省級清潔生產標桿企業(yè)。